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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 中国青少年网球城市挑战赛(重庆)城市赛(CTJ-G1200)暨2025年重庆市网球公开赛(青少年组)竞赛规程

日期:2025-06-25

一、主办单位

万博-万博娱乐

二、支持单位

重庆市网球协会

三、承办单位

重庆市南岸区体育发展中心

四、协办单位

乐动力阿里体育中心、乐动力凯帝国际网球俱乐部

五、运营推广与市场开发单位

中体联赛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六、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7月1日-2日

地点:重庆市南岸区乐动力凯帝国际网球俱乐部

七、竞赛项目和组别

男子团体甲组(U16,200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女子团体甲组(U16,200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男子团体乙组(U14,201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女子团体乙组(U14,201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男子团体丙组(U12,201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女子团体丙组(U12,201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八、报名要求

(一) 城市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含港、澳、台)所有副省级、地市级和县级城市均可组队报名。直辖市和港澳地区需以区(县)或街道(乡、镇)为城市单元组队报名。

(二) 运动员资格

1.参赛运动员需身体健康,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港、澳、台)。每名运动员每年度只能代表一个城市参赛。

2.参赛运动员可代表户籍、学籍、注册单位、长期训练所在地或协议培养城市参赛。

3.允许未在各地区运动员名单库中注册的选手报名参赛,但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供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港澳台通行证/护照);

(2)符合赛事年龄组别要求(U12/U14/U16)。

注:晋级至大区赛及总决赛的队伍,全体成员须已在名单库完成注册;未注册队伍无论城市赛成绩如何,均无晋级资格,其成绩仅用于积分计算及城市排名。

(三) 报名人数

每个团体可报1名教练员,最少3名运动员,最多4名运动员参赛。各组别不得少于3支队伍参加。

(四) 城市赛各组别前2名将进入大区赛。各组别将决出第三、四名,作为候补队伍,大区赛如有个别省份报名不满情况下,有机会获得递补资格参加大区赛。

(五) 在比赛期间运动员如出现意外伤、病、残事故,责任自负。

九、报名

(一) 报名时间:2025年6月25日-6月30日

(二) 报名方式:“网球记”小程序搜索本次赛事进行报名                                 

(三) 报名参赛运动员必须由报名单位或个人在保险公司办理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各参赛单位报到时需上交保险单复印件和免责声明(见附件),未办理保险的单位和人员不能参加比赛。

(四) 报名费用:200元每队。

(五) 报到:

1.报到时携带身份证并提交《自愿参赛责任书》、保险复印件、免责声明。

2.报到地点:重庆市南岸区乐动力凯帝国际网球俱乐部

3.报到时间:2025年7月1日8:30-9:00,召开领队、教练联席会并进行抽签。

十、竞赛办法

(一) 竞赛办法:

1.采用中国网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版网球竞赛规则。

2.比赛采用第一阶段小组循环、第二阶段淘汰赛的赛制。第一阶段小组循环每个团体比赛必须打满三场,第二阶段淘汰赛前两场2:0的情况下,不进行双打。

3.每个团体比赛由二个单打和一个双打组成。出场顺序为:第一单打、第二单打、双打。每个团体比赛至少有三人及以上参加,两个单打必须由两名队员出场参赛,并只允许两个单打参赛者其中一人兼任双打比赛。

4.每个团体比赛运动员出场顺序采取任意排序的方法,按规定填写组委会统一印制的出场顺序表,一式两份并由领队或教练员签字后,在组委会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该表交给指定人员。出场顺序表经审查合格后互换给对方。出场顺序表一经交换,单打名单一律不得更改。双打名单可在第二单打比赛结束10分钟内按要求更改名单。

5.小组单循环赛按各队获胜次数多少决定名次。如两队获胜次数相等,则按相互间比赛的胜负关系确定名次;如三队或三队以上获胜次数相等,则按以下逐条顺序确定名次:

(1) 以在本组全部循环赛中的获胜场数;

(2) 以在本组循环赛中获胜次数相同的团体之间的比赛获胜盘数百分比;

(3) 以在本组循环赛中获胜次数相同的团体之间的比赛获胜局数百分比;获胜场(盘、局)数百分比=胜数/(胜数+负数)×100%;

(4) 抽签;

(5) 判断在同一轮次的名次中,还剩两个队仍然相同的情况下,按照两队之间的胜负关系决定名次。

(二) 赛制:

所有比赛均采用一盘平局决胜(无占先)赛制,局分6-6时进入抢七,抢七局需净胜2分。在特殊情况下,为使比赛顺利进行,组委会根据相关规定有临时更改赛制的权利。

十一、抽签办法

(一)抽签办法:

1.1. 当参赛队伍数为 9 至 11 个时,第一阶段分为三组进行循环赛,各小组前二名进入第二阶段 8 签位淘汰赛决出 1-4 名,一组第一名进 1 号位,二组第一名进 8 号位,三组第一名抽签进入3 号或 6号位,2号和 7号位置为轮空,其余队伍抽签进入剩余位置。

2. 当参赛队伍数为 8 个时,第一阶段分为两组进行循环赛,各小组前三名进入第二阶段 8 签位淘汰赛决出 1-4 名,一组第一名进 1 号位,二组第一名进 8 号位,2 号和 7 号位置为轮空,其余队伍抽签进入剩余位置。

3. 当参赛队伍数为 7 个时,第一阶段分为两组进行循环赛,

A 组 3 个团体,B 组 4 个团体,各小组前三名进入第二阶段 8 签位淘汰赛决出 1-4 名(抽签入位方法与 8 个团体时第二阶段抽签办法相同)。

4. 当参赛队伍数为 6 个时,第一阶段分为两组进行循环赛,各小组代表队均进入第二阶段 8 签位淘汰赛决出 1-4 名(抽签入位方法与 8 个团体时第二阶段抽签办法相同)。

5. 当参赛队伍数为 3 至 5 个时,设一个小组进行循环赛,排出全部名次,不再进行第二阶段淘汰赛。

(二)所有比赛抽签由裁判长主持并在公开场合进行,且须有运动员或教练员代表参加。

(三)第一阶段比赛抽签时,对同一城市代表队尽量避开,必要时可进行人为控制。第二阶段抽签时,对同组和同城市代表队均不回避。

(四)种子设立:

第一阶段每个小组设置1个种子队,依种子排序进入各组1号位置,剩余队伍按照排序按批次抽签进入各组。第二阶段为淘汰赛时,种子位置由第一阶段各小组第一名按序或抽签进入规定位置。

十二、比赛用球

比赛球由主办方提供,每场比赛使用3颗球。

十三、积分与奖励

(一)积分

依据参赛队所获得的名次,按照《中国青少年网球积分系列赛管理办法(2025年版)》给予参赛运动员相应积分,并计入年终综合积分中。

上场运动员才可获得积分。

(二)奖励

奖杯、证书等奖励;

十四、弃权

(一) 因伤病弃权:

1.经组委会指定医生诊断并确诊(或赛区当地独立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的,因伤(病)不能继续比赛者,此名运动员的成绩按如下两种情况处理:

2.赛前因伤病弃权:则本场比赛成绩为0-6,0-6。

3.赛中因伤病弃权:比赛中已结束的完整盘数成绩有效,不完整的盘数按到6计算(例如:2-4弃权,则成绩算做2-6)。

(二) 恢复比赛:

运动员因伤弃权后,如需恢复比赛,应持有赛事组委会指定医生开具的允许比赛证明,并得到裁判长和赛事监督同意后方可参加后续场次比赛。

(三) 无故弃权:

1.未在规定时间到场及其他不按规定参赛者,均按无故弃权处理。

2.凡无故弃权者,除判罚本场比赛为负外,还取消该运动员参赛资格并对其按照行为准则进行处罚。

(四) 特殊情况下退出比赛者,须经组委会研究决定是否按弃权处理。

十五、赛事医生

办赛单位将选派2名有经验的医生,负责处理治疗运动员比赛期间的伤病,并提出供裁判长参考的伤病诊断意见。

十六、参赛经费

各代表队参赛费用自理。

十七、运动员、教练员及相关人员行为准则

(五) 运动员在比赛中或在赛区违反运动员行为准则将被罚减CTJ积分(条目附后),情节严重者将取消本年度参加中青城挑战赛资格。

(六) 场上教练员需坐于场内指定位置在运动员休息时进行指导。场上教练员不得干扰临场裁判判罚,不得无理取闹,影响比赛正常进行。场上教练员要体现职业操守,不得有穿拖鞋、赤背、吃零食、吸烟等不文明的行为。

(七) 场上教练员在非指导时间内进行指导或干扰比赛,以及其他非指定教练员或运动员等相关人员使用指导性语言与手势指导,则按三级处罚制(1、警告;2、罚分;3、责令场上教练员离场,取消临场指导的资格后不允许其他人员替换)处理。

(八) 进入比赛场地内的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均不得携带和使用任何通讯设备(用于统计运动员技术数据且不具备通讯功能的平板电脑除外)。否则,将按三级处罚制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九) 在比赛期间非伤病原因拒绝继续比赛者(队)视为罢赛。凡罢赛者(队)将取消其已取得的所有成绩。

(十) 拒绝参加颁奖仪式和拒绝佩戴奖牌者(队),将取消该代表队已取得的所有成绩。

(十一) 凡罢赛、拒绝参加颁奖仪式和拒绝佩戴奖牌者(队),将视情节采取警告、通报批评、停赛、禁赛等处罚。

(十二) 观众要文明观赛、理性助威,严禁在比赛中起哄、乱叫、向赛场内投掷水瓶(杂物等)、鼓倒掌、喝倒彩等违背体育精神的行为,严禁侮辱谩骂、围攻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和工作人员,严禁打架斗殴、寻衅滋事,严禁以任何形式干扰比赛秩序。

(十三) 运动员、教练员、领队、裁判员、工作人员及随队人员、观众等有下列行为的,将视情节采取警告、取消比赛成绩、通报批评、停赛、禁赛、禁止参加和从事与网球项目有关的活动等处罚,并由公安机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规定作出相应处罚:

1.虚假比赛行为。如在运动员参赛资格(包括运动员年龄)上弄虚作假、为操纵比赛结果而实施的消极比赛行为等;

2.强行进入比赛场地的;

3.违反规定,在比赛场内、观众席燃放爆竹或者其他物品的;

4.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的;

5.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

6.向场内投掷水瓶(杂物等),不听制止的;

7.通过编辑虚假视频、文字等材料,捏造事实对其他运动员、家长、教练员、裁判员以及竞赛管理人员、赛事承办单位、中国网球协会、中青城组委会等进行诋毁与诽谤的;

8.扰乱比赛秩序的其他行为。

十八、放弃索赔

1.作为报名条件,参赛团体在提交报名时也就表示了认同:本参赛团体及参赛运动员及其代理人将放弃针对中国网球协会、中青城组委会和承办单位等比赛授权单位的一切索赔权,无论索赔是何种方式、性质和类型,包括旅途和参赛过程中发生于过去、现在或将来的损失和伤害。

2.中国青少年网球城市挑战赛竞赛过程中,将视情况对赛事实况进行现场拍摄和录像,产出相关图片和视频,针对图片和视频中参赛运动员的肖像权,赛事组委会及赞助商将会用于宣传、报道等非商业化使用。各参赛队伍及参赛运动员如参加本次赛事,则视为同意授权赛事组委会使用上述参赛运动员的肖像权并同意赛事组委会转授权赛事运营方行使上述权利。

十九、未尽事宜,详见各项赛事竞赛规程和补充通知

二十、本规程的解释权属竞赛组委会

附件1.运动员违反行为准则罚分条目

附件2.第二届中国青少年网球城市挑战赛(重庆)城市赛暨2025年重庆市网球公开赛(青少年组)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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